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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工程系工业机器人综合实训车间扩建项目更正公告2025-07-02 22: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工程系工业机器人综合实训车间扩建项目

  原采购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中第5、7、9条更正为: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此次项目损失赔偿的权利,按本项目中标合同价的20%计算。